由李翊平理事長主持的校園性平事件調查法規實務與性別事件當事人輔導與諮商對談,邀請到臺北市數位實驗高中黃翊軒老師,進行一場討論與對話。
翊軒老師剛完成校園性平事件高階訓練課程,他將法規進行邏輯性的整理與高中校園實務現場遇到的困境進行分享,參與者一邊提出問題,進行對談與討論。
★規範校園的性別法規
首先藉由法規釐清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性別平等工作法(簡稱性工法)與性騷擾防治法(簡稱性騷法)三項法規在校園裡應用的差別與適用對象。
性平法適用於事件一方為「學校教職員工生」對「學生」所發生有關性別事件,性平法主要要保護的對象是學生,主管單位屬於教育部;
性工法適用於「任何人」對「受僱者」所發生有關性別事件,老師是學校的受僱者,若是發生學生對老師的性別事件則屬於性工法的範疇,主管單位屬於勞動部。
性騷法第7條明訂學校應設立申訴管道以及制訂性騷擾防治措施,主管單位屬於衛福部。
此外,在校園中還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保),只要兒少使用管制藥物、遭受遺棄、虐待、性剝削、其他犯罪等遭受不當對待,即需在學校知悉24小時內進行通報,其中兒少的性侵與性騷即屬於此法的其他犯罪的範疇內。
★性別事件調查與處置實務:校安通報、社政通報、性平會
校園發生性別事件時會進行相關的通報與決定是否屬於校園性平事件進行調查,以下說明相關通報的依據:
「校安通報」:教育部為協助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處理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鼓勵各校針對校園所有安全事件進行通報,此通報恪遵保密規則,且具有依據事件變化進行調整內容與續報的功能。
校安通報主要作為讓教育局處優先知道事件的發生,以通知、內部流通與保密為主,不宜作為調查的依據。校安通報依事件區分為不同的通報時限,校園性平事件屬於依法規通報事件,學校要在知悉後的24小時內進行通報。原則為在知悉事件或知悉疑似事件就需要通報,並在事件調查處理完畢後提供相關證明於另外的校園性別事件管制系統辦理結案。
相較於校安通報所需要的迅速反應之外,「社政通報」的重點為評估是否需要派案。目前實務上的為難是若是性平事件屬於校安的兒少保通報,系統會需要有社政通報的代碼,但因為性平事件不允許性平會之外的個人或單位調查詢問,實務上常見無詳細資訊可以填報社政系統,因此在社政通報的填寫時就已知的資訊進行填寫即可。
★通報的判斷
翊軒老師整理了事件類別、當事人是否年滿18歲、校安通報與法定責任通報的綜合表格,我們從中可以透過「判斷當事人年齡」、「判斷事件類別」與「應進行的通報項目」進行通報與否及依照項目進行通報,而不是糾結於內容與細節。讓我們更清楚的瞭解到家暴與性侵事件都需要社政通報,若不清楚是否為合意性行為,都以非合意進行處理,但不需要追問與調查;16歲以上的合意性行為雖不需要社政通報,若是因懷孕而有福利需求則進行脆弱家庭的通報;自殺自傷是個人行為而非兒少保事件。
★調查實務與性平會
說明性平會的組成與運作方式,處理性平事件得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報告將包含事實認定與處理建議,送交性平會進行討論定案。若校園性平事件經調查屬實,應依相關法律或法規送至權責機關進行懲處,並應命行為人接受心理諮商與輔導處置,此外,得命行為人接受8小時性平教育課程、經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向被害人道歉或其他符合教育目的之措施。
最後,經由一些情境題討論是否符合性平法適用對象,若是符合性平法事件在不能調查不能追問時,我們可以聽學生說「你還有什麼想要跟我說的嗎?」讓學生自主決定說多少。校園性平事件的樣態五花八門,除了多加學習與清楚法規內容之外,不確定的部分就是找人討論,一起協助釐清與拿捏界線。
今天,透過翊軒老師的整理與分享,讓我們在短短的90分鐘,快速的針對高中階段的校園性平事件的法規與事件有更清楚的瞭解,以及在實務工作的為難之處更能抓到需要判斷與通報的準則呢!